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7/7/15 9:30:45
起訴變更孩子撫養權條件有哪些:
1、原撫養人沒明撫養能力。
2、原撫養人有傾向或其它不良品質,對孩子教育不利。
3、原撫養人犯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4、原撫養人而不和子女一起居住交由別人撫養的。
5、原撫養人有其它違法行為而侵犯子女權利的。
孩子母親妨礙父親探視孩子,并不能構成變更孩子撫養權的有利原因。孩子由誰撫養,應取決于由誰撫養對孩子的成長更有利,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夫妻離婚后的任何時間內,一方或雙方的情況或撫養能力發生較大變化,均可提出變更子女撫養權的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一般先由雙方協商確定,如協議不成,可通過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判決變更。
此外,要更換孩子的撫養權的話,只能出現如下情況,比如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或者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或者十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情況,那么法院會予以支持。
父母離婚后,子女隨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據“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后,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利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后在起訴變更小孩的撫養權不是簡單就更變更的訴訟,除非撫養子女一方的撫養條件發生重大變化,對小孩的成長不利,否則法院很難支持。
法實踐中,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權歸屬主要考慮以下因素:
1、雙方的工作和工資收入狀況。 2、文化水平。 3、照顧陪伴孩子的時間。 4、判歸一方后孩子的生活環境的改變。 5、一方的思想品質,因為直接撫養子女一方的思想品質,會直接影響下一代的健康成長。 對于十周歲的孩子,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
申請變更子女撫養權,起訴孩子變更撫養權嗎?如果是有利于孩子成長發展,并且孩子也愿意變更的話,一般申訴是可以成功的。對方如果無力撫養,有惡習不適合撫養孩子,變更孩子撫養權也是一件好事。如果大家還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律師來獲得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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