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7/8/26 11:47:01
一、大陸公民如何和臺灣配偶離婚
(一)申請離婚登記的大陸一方居民應提交的證明
1、居民身份證;
2、戶口簿(戶籍證明);
3、所在單位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5、結婚證。
(二)申請離婚登記的臺灣地區一方居民應提交的證明:
1、《臺灣居民來往大陸的通行證》或其他有效旅行證件;
2、臺灣地區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出入境證件;
3、離婚協議書;
4、結婚證。
二、對方不愿離婚的如何離婚
1、合法的離婚途徑只有兩種: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
2、如果夫妻雙方能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三大問題達成一致,建議去民政局辦理協議離婚,10分鐘OK,而且收費低廉。如果達不成一致,即無法協議離婚,那只能選擇訴訟離婚了。
(1)確認合法婚姻存在。具體講,就是在起訴離婚時:第一,有結婚證。第二,不存在重婚行為。
(2)確認具體管轄法院。
關于民事訴訟的管轄,規定比較繁雜,最好去咨詢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是法律服務所的法律工作者)。
一般來講,如果夫妻雙方都未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比如被勞教或監禁),就是“原告就被告”的原則。
即原告須在被告戶口所在地法院起訴;如被告經常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則在經常居住地法院起訴。
(2)準備訴訟材料。包括:訴狀;身份證;結婚證或結婚登記文件;戶口本(有子女的);出生證明(有子女的);證據(原告根據訴訟請求提交,被告根據答辯目的提交)。
訴狀不需要寫的太復雜,言簡意賅,說明問題即可。
證據要根據你的訴訟請求來提交。比如你要求分割房產,就應該提交房產存在以及價值的證據。如果你認為被告存在虐待行為,符合《婚姻法》規定的離婚條件,就應該提交能證明被告存在虐待行為的證據。
(3)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的立案庭遞交訴訟材料,申請立案。
大陸公民若要和臺灣配偶離婚的話,此時是適用的涉外離婚,因此在辦理離婚手續的時候,具體的情況就與雙方都是大陸居民辦理離婚手續有所不同。當然,此時也是區分為了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兩種方式,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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