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6/11/29 0:28:42
張女士接到法院傳票和起訴狀副本,得知其丈夫劉先生已起訴到上海市松江區法院,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兩個孩子隨其生活,并分割價值高達一千萬的房產及公司股份。
張女士法律知識欠缺,通過朋友介紹找到上海婚姻律師范俊峰律師。經過交談,得知張女士婚后就辭職在家當起了家庭主婦、承擔了幾乎所有的家務和兩個孩子撫養的重擔。張女士同時又一定的證據懷疑丈夫有外遇,急于離婚,而且之前他們曾就離婚的事情多次協商,但因差距太大而無果。上海婚姻律師范俊峰律師在聽取了梁女士的情況后,對財產狀況、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詢問,并建議先充分了解對方可能隱瞞的財產。之后張女士提供了她先生可能隱瞞的所有財產,特別是公司股權狀況。上海婚姻律師范俊峰律師接受委托后,對張女士提供的線索進行了全面的調查了解,前往相關單位和部分調取了相關的書面證據,并對為梁女士設計了答辯意見和調解意見。因為對財產情況基本清楚、也大致知道法院的處理原則,在之后的審理當中,梁女士并沒有輕易放棄自己的權利,在提出要求兩個孩子隨自己的撫養的同時,要求對現有共同財產至少要均等分割。劉先生起初甚至否認自己隱瞞了財產,但在梁女士提交證據證明劉先生隱瞞財產之后,才不得不承認。鑒于雙方財產分割要求差距太大,法院經過兩次庭審,多次調解,均未能調解成功。
可能是劉先生急于離婚、也有可能是無法隱瞞財產,在雙方律師和法官的多次溝通后,劉先生最終還是接受了財產均等原則分割的方案,并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了調解協議,價值五百多萬元的房產歸女方、孩子也隨女方生活,而男方所有的股權及其他財產歸男方所有。
這起案件最主要的特點是女方多年照顧家庭,缺少了獨立,經濟上幾乎依賴于男方,而男方隨著事業成功,也有嫌棄妻子的可能。但女方權益之所以得到保護,還是基于能充分掌握男方的財產狀況,并提供足夠的證據。
下一篇:協議離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財產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