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8/6/1 9:32:16
網友咨詢:找不到證據可以以什么理由起訴離婚
上海離婚律師建議以感情破裂即可起訴離婚,對于夫妻因感情不和提出離婚,如果主張感情破裂一方,提供的證據不足以證明雙方感情破裂,法院一般很難或者說基本不會在首次起訴就判決離婚。 堅持離婚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不準離婚判決的半年內二次發起離婚訴訟,此時法院會認為雙方感情破裂而準予離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時,應準備、提供以下法律文書和證據材料:(一)要求與被告解除婚姻關系的民事起訴狀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二)《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三)原告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交給法院;(四)被告的身份證復印件一份,交給法院;(五)孩子的出生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三份,復印件給法院兩份,自己留一份;(六)證明夫妻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符合《婚姻法》第32條規定的離婚必備條件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七)其他主張自己訴訟請求成立的證據材料三份,給法院兩份,自己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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