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8/10/29 14:40:54
婚前公婆出了首付錢買了套房子,購房合同上是兒子兒媳的名字,這個房子的性質是屬于兒子兒媳的嗎?兒子兒媳如果離婚,房屋分隔如何劃分?
上海離婚律師解答按照房產證上的名字和各自出資的比例分割,離婚時,該房屋參照夫妻共同財產予以分割,分割時還會考慮夫妻雙方對該房屋的貢獻度酌情考慮。法律依據:《婚姻法》十七條,不動產以登記為主,一般來說屬于兒子兒媳的共同財產,如有爭議可以委托律師介入處理。房屋登記在誰名下就是誰的,房屋所有權人享有使用、處分、收益的權利。公公未經兒子兒媳同意擅自將房屋出租的行為侵犯你們的權利,你們可以主張對方返還租金,租賃合同有效,離婚房屋一人一半。至于說首付款的性質屬于贈與還是借款得有證據證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法》第十七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入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是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除外 《婚姻法》解釋二第十一條規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下列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一)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則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三)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 (一)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且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為夫妻共同財產(二)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為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后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認增值外,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二款規定: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出資份額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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