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9/4/3 14:51:25
咨詢:我媽媽想和我爸爸離婚,但是男方屬于不同意的狀態,現在女方想起訴離婚,但是結婚證丟失并且拿不到男方的戶口本和身份證,需要怎樣才能補辦結婚證呢?或者可以直接起訴呢?
上海離婚律師回復帶上身份證到發證的婚姻登記處查找結婚登記檔案,婚姻登記部門出具查檔證明。
咨詢:第一次起訴離婚,法院沒有判離,分居已經兩年半,第二次起訴離婚男方不出庭,我有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開庭當天法院就給我做了筆錄啥的,叫我回家等判決結果。這樣的話離婚機會大不大呢?
上海離婚律師回復這種情況離婚機會大。
咨詢:我2018年5月份結婚,雙方結婚時候各出了21 萬購房,房屋是期房,目前沒有交房 ,沒有拿到房產證,婚內男方在我不知情情況下賭博輸了33萬,現在雙方同意離婚,房產應該怎么處理?
律師回復一般平均分割,先協商,協商不了由法院根據訴請判決。
一、最高院離婚房產分割原則是什么?
最高院離婚房產分割原則主要是:
第一、堅持男女平等原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雙方應有平等的權利,不能因為一方經濟收入較低、沒有經濟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給他(她)財產。
第二、堅持照顧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則:目前我國婦女的經濟條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財產分割上適當照顧婦女和兒童的利益,給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適當多分一些財產。
第三、照顧無過錯一方的原則: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有過錯,不代表就會“凈身出戶”。
第四:公平原則:離婚時應清算夫妻的經濟利益,例如:夫妻雙方對家務勞動、撫養子女的付出,一方離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離異后的換病房等。
第五、尊重當事人意愿,財產約定先于法定的原則:公民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可以多種形式處理雙方財產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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