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6/12/6 11:26:51
協議離婚是指自愿離婚的夫妻,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等事項處理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雙方通過行政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行為。協議離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協議離婚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協議離婚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么?下面跟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
協議離婚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離婚前,請慎重考慮夫妻感情是否確已徹底破裂。
2、從法律角度,夫妻共同財產是各半分割,不因一方存在過錯而少分或不分。
3、離婚協議以登記離婚為生效要件,如果未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已經簽字的離婚協議中有關財產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4、為避免登記離婚后解決遣留問題的麻煩,建議離婚協議書由律師代為起草與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協議離婚的情形:
1、夫妻雙方未親自到場的;
2、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3、相應證件、材料不齊全;
4、屬于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5、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協議離婚,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雙方當事人共同來提出申請;
第二,雙方均有完全行為能力;
第三,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寫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愿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一致的意見)
第四,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頒發的結婚證。
需要攜帶的證件有:①雙方當事人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②身份證(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應相一致,否則先到有關部門更正,身份證在有效期內) ③結婚證 ④雙方各2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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