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6/12/6 11:33:09
浦東離婚律師,網友咨詢:請問離婚手續要到哪個部門辦理?都需要經過哪些部門蓋章?費用是如何收取?就久能辦好?業內人事或知情人透露一下。
律師回復:離婚有兩個途徑:
一、協議離婚
1、離婚登記的條件
a男女雙方必須自愿離婚。
b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c當事人持有離婚協議書,協議書中必須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d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2、離婚登記提交的證件材料
a本人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b雙方的結婚證。
c雙方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
d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大1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3、離婚登記的程序
a離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b雙方當事人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c雙方當事人在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上簽署同意協議內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或按指印。
d婚姻登記機關對離婚當事人提交的證件、協議書、證明材料進行審查,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
4、離婚登記的時限、收費標準
a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b收費標準:國內離婚登記每對9元
二、訴訟離婚
提起離婚訴訟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訴訟離婚
離婚雙方當事人有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對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問題有爭議的,希望離婚的一方當事人一般采用訴訟離婚。訴訟結束之后,判決離婚的,離婚當事人可憑借法院判決書到婚姻登記部門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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