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7/7/12 14:58:04
一、什么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于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并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二、離婚協議書要寫明哪些內容?(擬寫要點)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
4、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5、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6、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7、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8、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9、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10、離婚協議書制作的時間。
三、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范:
(1)明確表示雙方自愿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愿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并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雙方當事人要準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四、寫離婚協議書要注意什么?
第一,網上的離婚協議范本僅是參考,不要完全照搬。
網上現成的離婚協議書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況,要想離婚協議最終能實際解決您的具體問題,還要對“范本”進行補充。補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體細節。比如,財產明細,分割方式,財產放置于何處,如何交付,戶口遷移,如違約怎么處理;涉及子女的,則有優撫養費怎么支付,孩子的輔導班費用、醫療費用的承擔比例等等。
第二,寫離婚協議時要盡量細化。
離婚協議在的寫法上要盡量細化,對約定事項規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糾紛。比如,孩子撫養費問題,如果僅規定了每月孩子的撫養費數額,沒有就孩子參加課外輔導班的費用承擔做約定,隨著孩子的成長,課外輔導費用也會越來越重,基于此產生的糾紛往往很難解決。
第三,不要輕易變更或重寫離婚協議書。
不要因為離婚期間的思想波動,或由于一方隨意的要求而變更或推翻已有的離婚協議書。這里的勸告主要是為了防止由于對已更改離婚協議內容,而導致對您最為有利的離婚協議書被廢除或歸于無效。如果前后出現幾份離婚協議書,可能會引起復雜的法律問題,比如究竟該以哪一份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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